溫州通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文件
溫通建[2018]第109號
關于進一步加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管理的通知
各分公司、工程處、項目部、機關各部(室):
近段時間以來,涉及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生產事故時有發生,尤其是2018年6月5日下午16時30分,遼寧本溪思山嶺鐵礦發生炸藥爆炸重大事故,造成11死9傷,井下25人被困。針對這起事故案件,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66號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》和公安部《從嚴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條規定》要求,以及中央領導關于“6.5”爆炸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,深刻汲取慘痛教訓,切實加強民爆物品的安全生產管理,堅決防范和遏制此類事件的再次發生,保障公司安全生產和員工生命安全,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:
一、深刻汲取慘痛教訓,夯實安全管理責任
各駐外單位要本著對職工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,認真深刻汲取慘痛教訓,層層夯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,將安全生產工作擺上重要日程,建立健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、崗位安全責任制度,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,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。加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、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,從業人員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工作,對有資格要求的崗位,應當配備具有相應資格的人員。全面開展民爆物品安全隱患大排查,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,強化生產現場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,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,確保安全投入、管理、裝備、培訓等措施落實到位。
二、迅速安排部署,深入開展民用爆炸物品領域安全排查專項整治
各駐外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民爆物品管理的重要性,立即成立民爆物品專項整治領導小組,針對民爆物品的儲存、發放、領取、使用、清退等安全重點環節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隱患,立即開展一次拉網式篩查,切實做到重點環節檢查不留死角、重要崗位檢查不漏一人,對排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,要立即采取果斷措施,實行專人負責并立即整改,如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重大隱患,要減負荷監控運行,制定隱患整改方案,按時限要求認真整改,堅決將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,確保不發生爆炸和責任事故。
三、強化動態管理,嚴格執行《爆破安全規程》
各駐外單位要嚴格按照《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條例》和《爆破安全規程》等規定,加強民爆物品的常態化管理,嚴格落實爆炸物品安全管理、定員定量、定置管理、危險點檢查和隱患排查制度,規范爆炸物品運輸、分發、使用過程管理。嚴禁雷管和炸藥混運、混放、混發,確保雷管和炸藥的安全距離符合規程需求。用人工搬動爆破器材時,雷管和炸藥應分別放在專用背包(木箱)內;領到爆破器材后,應直接送至爆破地點,不應亂丟亂放;不應攜帶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地方停留;一人一次運送的爆破器材數量不超過規程要求。強化分發、使用爆破物品的管理,當天發放的民爆物品嚴格執行清退制度,做到日清日結、數據無誤,確保民爆物品無流失。確保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到位,確保民爆物品領取、運輸、保存、看護、出庫、使用等各個環節符合規定,環環受控,全力保障礦山安全穩定生產大局,嚴防爆炸事故的發生。
各駐外單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,認真做好民用爆炸物品從嚴管控工作,切實加強爆炸物品常態化管理,確保爆炸物品活動安全,并將開展民用爆炸物品領域安全排查專項整治情況,形成書面總結材料和電子版,于7月上旬前報送公司安全監察部建檔備案,公司將以抽查形式,開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大檢查,以點帶面,以檢查促安全,全面提高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水平,確保公司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健康發展。
聯系人:吳小軍 聯系電話:0577-59867501
地址:浙江省蒼南縣礬山鎮繁榮路90號
郵編:325807
二〇一八年六月八日
主題詞:民爆物品 安全管理 通知
抄送:浙江省工程爆破協會、市公安局治安支隊、縣公安局治安大隊、市安監局礦危處、縣安監局礦危科、縣井巷協會;公司董事長,正副總經理,正副書記。
溫州通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辦公室 2018年6月8日印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