溫州通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文件
溫通建[2013]第179號
關于實施安全生產考核評比獎懲制度的通知
各分公司、工程處、項目部(工地)、機關各部(室):
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2號以及《安全生產法》、《礦山安全法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,進一步規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,快速適應企業發展的管理需求,推進安全管理基礎水平持續提升,有效保障礦山安全生產和工人的人身安全,防止礦山事故的發生,全面推進安全生產工作,促進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,決定實施安全生產考核評比獎懲制度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對象
各分公司、工程處、項目部
二、考核內容
1、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;
2、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情況;
3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和特殊工種持證上崗;
4、安全檢查、隱患整改及危險源管理;
5、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及演練;
6、安全生產設施投入管理;
7、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和基礎管理;
8、從業人員工傷保險和職業健康體檢情況;
9、事故報告與指標控制。
三、考核標準
詳見溫州通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年度考核標準
四、成立安全生產工作考核領導小組
組 長:朱為然
副組長:董學作 張篤超 張書巧
成 員: 吳小軍 朱濤 黃可權 陸容容 林雪琴
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,辦公室設在安全監察部,吳小軍任辦公室主任。
五、考核實施與工作要求
1、安全生產年度報告考核采取百分制計分,每年自評考核一次,于次年1月份進行,各分公司、工程處、項目部對照評分標準逐項目評,并將自評打分表由單位負責人簽字、蓋章(一式二份)后,上報公司安全監察部,公司領導小組根據自評情況組織抽查。
2、各分公司、工程處、項目部應嚴格按照標準,實事求是,客觀評分,寬嚴適度,嚴禁采取欺騙上級和弄虛作假行為。
3、建立通報制度。不按時報送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自評考核表的單位,在全公司通報批評,列為重點監管對象,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,加大處罰力度。
4、對年度自評考核達到90%分以上的單位,列為安全評先評優的重點對象,予以表彰獎勵;對自評考核得分在75分以下的單位將列入監管重點;對年度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單位,將視具體情況責令限期改進、停業整頓或撤銷。
本制度自2013年12月6日起實施。
附件:溫州通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年度考核標準表
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
主題詞: 實施 考核 制度 通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