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動態
當前位置:首頁>安全動態

關于實施安全生產考核評比獎懲制度的通知

2013年12月06日 00:00
 

溫州通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文件

溫通建[2013]179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關于實施安全生產考核評比獎懲制度的通知

各分公司、工程處、項目部(工地)、機關各部(室):

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62號以及《安全生產法》、《礦山安全法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,進一步規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,快速適應企業發展的管理需求,推進安全管理基礎水平持續提升,有效保障礦山安全生產和工人的人身安全,防止礦山事故的發生,全面推進安全生產工作,促進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的實現,決定實施安全生產考核評比獎懲制度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一、考核對象

各分公司、工程處、項目部

二、考核內容

1、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;

2、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情況;

3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和特殊工種持證上崗;

4、安全檢查、隱患整改及危險源管理;

5、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及演練;

6、安全生產設施投入管理;

7、安全生產現場管理和基礎管理;

8、從業人員工傷保險和職業健康體檢情況;

9、事故報告與指標控制。

三、考核標準

詳見溫州通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年度考核標準

四、成立安全生產工作考核領導小組

  長:朱為然

副組長:董學作 張篤超 張書巧

  員: 吳小軍 朱濤 黃可權 陸容容 林雪琴

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,辦公室設在安全監察部,吳小軍任辦公室主任。

五、考核實施與工作要求

1、安全生產年度報告考核采取百分制計分,每年自評考核一次,于次年1月份進行,各分公司、工程處、項目部對照評分標準逐項目評,并將自評打分表由單位負責人簽字、蓋章(一式二份)后,上報公司安全監察部,公司領導小組根據自評情況組織抽查。

2、各分公司、工程處、項目部應嚴格按照標準,實事求是,客觀評分,寬嚴適度,嚴禁采取欺騙上級和弄虛作假行為。

3、建立通報制度。不按時報送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自評考核表的單位,在全公司通報批評,列為重點監管對象,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,加大處罰力度。

4、對年度自評考核達到90%分以上的單位,列為安全評先評優的重點對象,予以表彰獎勵;對自評考核得分在75分以下的單位將列入監管重點;對年度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單位,將視具體情況責令限期改進、停業整頓或撤銷。

本制度自2013126日起實施。

附件:溫州通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產年度考核標準表

〇一三年十二月六日

主題詞 實施 考核 制度 通知


抄送:市安監局礦山處、縣安監局礦山科、縣井巷協會、礦安環處,公司董事長、正副總經理、正副書記。


溫州通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辦公室  2013年12月6印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