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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加強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

2010年06月21日 00:00

溫州通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文件

溫通建[2010]079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關于加強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

各分公司、項目部、工程處(工地)、機關各部(室):

    今年來,我國各地氣候異常變化,進入汛期,雨水較多,天氣惡劣,全國各地洪澇災害頻發。為認真貫徹落實省、市、縣安監局《關于做好汛期礦山和尾礦庫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結合我公司礦山實際,為防范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,全面促進我公司在暴雨臺風和汛期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。經公司研究決定,加強汛期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如下要求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
    一、各駐外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,落實責任,超前防范,未雨綢繆,努力提高防災減災能力。各項目部施工前要及時了解地質情況,礦區范圍內存在廢棄礦井、采空區積水或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地下礦山,必須健全防治水患工作制度,落實防水責任,配備相應的技術管理人員,做好防治水患工作。地下礦山要完善水文地質資料,掌握采空區、廢棄巷道分布及其積水情況,資料不全或情況不清楚的,不得進行生產。

    二、地下礦山采掘過程中,必須嚴格執行“預測預報、有疑必探、先探后掘、先治后采”的工作原則。對于受水害威脅的礦井,必須配備探放水設備,進行超前探放水,否則不得進行采掘作業。

    三、采空區直接與地表溝通,受地表水威脅的地下礦山,必須落實防范暴雨洪水引發事故災難的措施,無法落實措施的,必須采取停工撤人措施。

    四、露天礦山要加強非工作邊坡、臺階坡面和礦山運輸道路的安全檢查。露天礦場應按照由上往下的開采順序,分成水平臺階正規開采。各作業水平臺階應保持一定的超前距離。嚴禁從下部不分段掏采,采剝工作面禁止形成傘檐、空洞等,及時治理危險結構面,完善道路安全設施,防止坍塌事故和礦山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。

    五、各項目部要加強礦山的防臺風、暴雨、汛期安全巡查,特別是對生活區邊坡、地表坍塌區等重點區域,查清礦區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統的匯水和滲漏情況,檢查排水系統、截水溝、邊坡穩定性等情況,確保排水設施的可靠有效,防止礦山山體發生坍塌或泥石流事故。

    六、各項目部要加強汛期安全生產應急工作。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,加強汛期安全應急值守和信息報送工作。要與當地有關部門和業主單位建立工作聯系,完善預警工作機制,及時將預警信息傳遞到當地有關部門和業主單位,督促做好自然災害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應對工作。

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

主題詞:汛期  安全工作  緊急通知 


 抄送:市安監局礦山處,縣安監局礦山科,縣井巷協會,礦安環處;公司董事長,正副總經理,正副書記,總經理助理。


溫州通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辦公室  2010年6月21印發